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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精准对接政策要求,助力政府采购公平透明——解读《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

2026年1月1日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以下简称《通知》)正式施行。这一政策的落地,标志着我国政府采购制度迈入更加规范、透明的新阶段,也为各类经营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了明确的制度指引。

作为清标软件服务商,我们深刻认识到,《通知》不仅对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也对清标环节的智能化、精准化水平提出了更高期待。本文将从政策核心内容出发,结合清标工作实际需求,为您全面解读这一重要政策。

一、政策核心:三大标准界定"本国产品"

《通知》首次系统明确了政府采购中本国产品的认定标准,包含三个层层递进的条件:

第一,在中国境内生产。

产品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完成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即经过制造、加工或组装等工序,形成具有新名称和新用途的产品。简单包装、贴标、磨光等细微操作不属于属性改变。值得注意的是,在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生产的产品,以及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准字号注册证的医疗器械产品,均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

第二,境内组件成本占比达标。

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需达到财政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分产品确定的规定比例。在具体产品比例要求出台前,符合"境内生产"条件的产品即可视同本国产品。

第三,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关键工序要求。

对特定产品,还需满足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的要求。

这三重标准相互衔接,既体现了对本土制造业的支持,也为外资企业在华投资生产提供了平等参与的制度保障。

二、支持政策:20%价格评审优惠力度显著

《通知》明确了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本国产品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这一政策在两种情形下适用:

  • 单一产品情形:采购项目或包件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时,对本国产品报价给予20%扣除;
  • 多种产品情形: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中,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成本之和占总成本比例达到80%以上时,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20%价格扣除。

20%的扣除力度相当可观,这意味着本国产品在价格评审环节将获得显著优势,采购人也将更加关注供应商产品是否符合本国产品标准。

三、执行要点:声明函是关键,清标需精准

《通知》在政策执行层面作出了详细规定,对清标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1. 声明函是享受政策的"通行证"

供应商需按要求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对产品的生产厂址、组件成本占比、关键组件和关键工序等信息进行声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一并公告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函的,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2. 清标环节需精准识别与核验

对于清标软件而言,这意味着需要具备以下能力:

  • 声明函完整性审查:检查供应商是否按要求提交声明函,内容是否完整、格式是否规范;
  • 信息一致性核验:比对声明函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的相关信息是否一致;
  • 成本占比合规性判断:对多产品组合情形,辅助判断本国产品成本占比是否达到80%的门槛;
  • 争议处理辅助:当出现关于产品是否在境内生产、组件成本占比是否达标等争议时,能够快速调取相关证明材料,协助财政部门进行核实。

3. 平等对待各类经营主体

《通知》强调,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不得以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等不合理条件实行差别待遇。这意味着清标过程必须坚持客观、公正的技术标准,杜绝任何形式的歧视性判断。

四、过渡安排:分产品推进,设置缓冲期

考虑到不同行业的发展差异,《通知》采取了稳妥推进的实施策略:

  • 5年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5年内,财政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分产品确定组件成本占比要求和关键组件、关键工序要求;
  • 3-5年过渡期:在出台具体产品相关要求时,根据不同行业发展情况设置3-5年过渡期;
  • 视同规则:在分产品要求出台前,符合"境内生产"条件的产品即可视同本国产品。

这一安排给予了市场主体充分的适应和调整时间,也为清标软件的功能迭代提供了明确的节奏指引。

五、对清标软件服务商的启示

作为清标软件服务商,我们积极响应政策要求,致力于为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提供更加智能、精准的清标工具:

  • 声明函智能审查功能:系统应支持自动识别投标文件中是否包含《声明函》,检查格式规范性、内容完整性,对缺失、错误等情况进行智能标注和提醒。
  • 多产品成本占比自动核算:对于含有多种产品的采购项目,系统可根据供应商填报的成本数据,自动计算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成本占比,判断是否达到80%的门槛,辅助评审专家准确适用价格扣除政策。
  • 信息一致性比对:系统可自动比对《声明函》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如产品清单、技术参数、生产厂家信息等)的一致性,及时发现矛盾之处。
  • 争议处理数据支撑:当出现关于产品是否在境内生产、组件成本核算等争议时,系统应能快速检索、定位相关证明材料,为财政部门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提供数据支持。
  • 信创环境全面适配:《通知》对本国产品的支持,与信创产业发展的政策导向高度契合。清标软件应持续优化对国产CPU、国产操作系统的适配能力,确保在信创环境下稳定运行。

结语

《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出台,是政府采购领域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举措。它既为本土制造业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也为各类经营主体营造了更加公平透明的竞争环境。

作为清标软件服务商,我们将紧跟政策步伐,持续迭代产品功能,以更加智能、精准的技术手段,助力政府采购各方主体准确执行政策要求,共同守护政府采购的公平与效率。我们坚信,在政策引领和技术赋能的双重驱动下,政府采购市场将迎来更加规范、透明、高效的新局面。


本文基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及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贯彻落实意见等公开文件整理,具体执行以官方文件为准。